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遼寧省2025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通〔2025〕60號)要求,為做好單獨考試招生相關工作,特制定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報名條件
1.已報名參加遼寧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
2.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同時須符合《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免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6〕21號)文件規定的免試條件,并在3月21日前,向我院申請免試錄取報名和提供文件規定的必備免試材料。(遼教發〔2016〕21號)文件內容詳見我院官網(http://zsw.lnnzy.ln.cn)
3.報名學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我院承認高考體檢結果,入學后復查。
二、單獨考試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標準
? ? ?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事項
1.報名時間:3月10日16:00-4月5日16:00。
2.報名方式:登錄我院官網、招生信息網或者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報名,按系統提示逐步完成個人信息填報、志愿填報及報名費繳納。
學院官網地址:http://www.lnnzy.ln.cn
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lnnzy.ln.cn
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Lnny11248
3.報名費:120元。
4.專業志愿設置:考生可填報6個志愿,同時標明是否愿意服從專業調劑。
5.資格審核:由我院負責審核考生是否具有單獨考試招生報考資格,合格考生方可參加考試(主要審核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報名資格,請考生在官網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核,查詢時間根據省招辦安排而定,屆時會通過報名端口及招生群及時提醒考生。
6.網上繳費確認:考生務必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120元報名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其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資格。繳費時間截止到4月5日16:00。報名費一經繳納,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7.準考證獲得方式及時間:考生請登錄我院官網按步驟提示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為4月10日-11日。
四、命題與考試辦法
1.命題
根據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各自的學習內容和特點,結合我院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要求,自主命題。?詳見《遼寧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管理辦法》。
2.考試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1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2)中職畢業生:文化素質(語文、數學、英語)150分+職業技能測試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3.考試方式
機考,考試時長90分鐘。
4.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
2025年單獨招生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表
5.考試分數查詢和分數復核處理時間:4月13日8:?00-11:?00。
分數查詢:請登錄學院單招報名系統查詢。
分數復核處理電話:0417-7020706。
五、錄取工作
錄取工作在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和學院紀委的監督下,于4月14日-4月20日進行。
1.錄取控制線的劃定
學院將依據招生計劃數及考生成績分布情況設定總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未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無法獲得我院錄取資格。我院單獨招生考試不執行加分政策,總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
2.錄取原則
(1)普通高中畢業生
在錄取控制線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相同分數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文化課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成績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專業依據參考志愿、服從志愿順序、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考生錄取辦法同上。無服從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
(2)中職畢業生
在錄取控制線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分專業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相同分數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成績、文化素質成績中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成績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的專業按參考志愿、服從志愿順序、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考生錄取辦法同上。無服從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
3.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結束后,考生于4月21日登錄我院單招報名系統查詢擬錄取結果。擬錄取結果上報省招考辦審核備案后,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已被我院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或調整專業,也不能再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
凡在單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按教育部第33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六、招生咨詢、申訴和舉報的方式
咨詢電話:0417-7020038、7022166。
咨詢QQ群:579026288、1067582357。
申訴和舉報電話:0417-7020651(紀委辦公室)。
七、學生入學后的相關政策
1.被錄取學生入學后在校學習期間,由學院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管理,學生在校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并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與參加國家統一考試錄取考生相同的學歷證書。
2.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的收費標準與參加國家統一考試錄取考生的收費標準相同。
3.單獨考試招生錄取入學后取得學籍的學生與參加國家統一考試錄取考生的待遇相同。
4.學費、住宿費及退費說明:學費、住宿費標準以省物價局批復為準,住宿費不超過1000元/年。根據遼教發〔2006〕76號文件,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在校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退剩余的學雜費和住宿費。學生繳納的服務性費用和代收費用,學校已提供服務或已購實物的,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將課本和實物發給學生;學校未提供服務或未購買實物的,全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
5.資助政策及獎助學金評定:學院采取獎學金、助學金、協助辦理生源地貸款、勤工助學補助等多種措施激勵優秀學生,資助困難學生圓滿完成學業。
(1)學院每學年評定一次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根據國家政策,每年在品學兼優的學生中評定一次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和省政府獎學金(10000元/年),同時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評定一次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國家一等助學金(4800元/年)和國家二等助學金(3150元/年)。
(2)學院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3)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4)學院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院關于學費減免的制度,對孤兒學生的學宿費進行減免。
八、監督機制與責任追究制度
1.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紀委的全程監查下,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2.學院與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簽訂考試安全責任狀,與有關工作人員簽訂考試保密責任狀,凡在單獨考試招生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對其嚴肅處理。
九、工作時間表